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物被置于这一大背景下详加考量。艺术作为思想、文化的鲜活表征,当然也不在话下。自西方现代艺术发轫至今,其自身的生长发育早已逾乎单纯的美术(史)现象,转而成为一种整合审美、文化、历史乃至政治的复合实践。这种成长所引发的变化普遍而深远地影响到众多“后来者”,并催使这些“后来者”向“现代性”、“现代主义”中寻求反思革新之策,以期在自己的艺术史、思想史中填补相应的空白。然而,由于诸多历史原因的缘故,使得许多努力沉湎于力求填补、超克的漩涡当中——他们急于向目标寻获对应的位置从而赢取某种合法性。例如,将传统绘事中的非具象特征概括为某种前现代的表现主义绘画,抑或挪用“抽象画派”及其理论,订立自己的图像机制(西方其实也有类似)。然而遗憾的是,这类跨文化“际会”往往止于表面的模仿,同时它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如美国学者鲁斯·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所说:“文化之所以不同,更多是因为它们作为整体适应于不同的方向。它们追求的是不同的目标,路数也不一样,在一个社会中的目标和手段不能按照另一个社会中的那些东西来评判,因为它们本质上不可比较。”换言之,包括艺术在内,思想、知识、习惯、信仰以及包含它们的传统绝非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不论处在不同语境(如东西方、不同民族、流派)之间,还是在同一文化语境内部,我们都应该从更加复杂,更为丰富的层面着眼,充分体认到其中的复数性。从另一方面讲,艺术即为思想、文化的表征,也正因如此,艺术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反求诸己的契机。